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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评选自治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的通知

[日期:2013-03-19]

班级
     根据《关于开展2012—2013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内教学工字[2013]3号)文件精神,近期将开展我2012—2013学年度自治区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一、各班级根据本通知精神,必须严格掌握标准,按照评审条件和比例确定人选,做好本班级评选工作;
 二、评选推荐范围
     09-11级各本科班
 三、评选条件
 1、优秀大学毕业生
 ①符合《关于评选自治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的通知》中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的评选条件;
 ②荣获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和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以上奖项者,或连续三年荣获二等奖学金者。
 2、三好员工:
 ①符合《关于评选自治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的通知》中“三好员工”的评选条件;
 ②在2011—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比中,荣获一等奖学金。
 3、优秀员工干部:
 ①符合《关于评选自治区普通高校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的通知》中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的评选条件;
 ②在2011—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比中,荣获“优秀员工干部”或获“一等奖学金”的员工干部。

四、名额分配及时间安排

1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全院共15个名额,各班上报符合条件的员工,学工组将在符合条件的员工中择优选拔。

2、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具体分配名额,参见附件1。

3、各班级将所推荐员工的基本信息认真填写在推荐表中(附件二),班主任必须签字,员工会和党支部负责老师为萨其尔老师。

4、各班级推荐人员名单务必于3月20日下午4点之前交到员工工作办公室,逾期未交,后果自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学工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-3-19





t附件一:各班名额分配表.doc


t附件二:各班“三好”“优干”推荐表.xls